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 - 機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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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Gemani (′_ゝ`)》之銘言:

: 理論上反應+換踏+踩下時間是1秒=空走距離
: https://www.artc.org.tw/chinese/03_service/03_02detail.aspx?pid=2226

: 時速40會空走11m才開始煞車,不過這時候已經要相撞了;
: 原本煞車距離會有11m,卻因為推行機車向前所以縮減到9.3m,這樣整個說得通。

: ps. 上面模擬圖畫的駕駛視角約110度,忘記哪查到的資料

: 但那個路口的狀況就我個人來說不會開那麼快,快到沒辦法立即在路口前停止,
: 這個「快」對每個人的定義不同,我是假設連右邊的轉角都會跑出東西來,
: 所以駕駛必須隨時為此準備。事故是雙方的事,並不是我只會檢討駕駛,
: 只要闖紅燈一天不消失,駕駛自身的自我保護就不能放鬆,此外也可能是左側路樹
: 遮蔽視野、右側建物太過於突出路面,所以這條路或這個路口的限速必須降低。

: 單向四線道的文心路和一線的南京東路限速都一樣是50,這難道不奇怪?

: 對我的說法森77的人絕對可以開快開滿再來上法院,最後即便被判沒有過失,
: 但這樣值得嗎?訴訟是很折騰人的事唷,你對闖紅燈三寶再生氣也沒用。
※ 編輯: Gemani (36.235.44.232), 05/04/2017 10:26:07

回你這段.....

你自己也說了時速40km/h是合理
快慢看人沒錯,在我看來40根本不快
跟我比起來跟本安全駕駛
我綠燈一定是壓在速限上

撞擊點離停止線只有4米
要保持隨時煞停一定要在20km/h左右

有號誌路口時速居然要降成這樣真是悲哀
保持車流的流暢不是交通順暢的關鍵嗎?

今天我會這樣酸....
就是法院這樣判
在這沒違規的條件下加上無法反應還是佔30%
每個人因為這樣綠燈都龜速台灣只會更塞

不能說你防禦性駕駛觀念是錯誤的

但法院不該因為當事人沒有防禦性駕駛而算他30%
為了怕有人違規而降低限速根本本末倒置

現在撞到違規的法院直接判佔30%
完全不在乎反應時間

因為這個扭曲的判法讓正常駕駛做無謂的減速
這樣國家怎麼進步?

為什麼不是法院譴責闖紅燈的駕駛?


我還認為闖紅燈的要陪另一方車損勒
這樣扭曲的判決,闖紅燈還敢追加求償169萬


之後有判民事的話,汽車還得賠30%,50萬

今天我沒違規,車速也不快
注意前車動向,紅燈車輛我信賴原則
結果閃出一個低能,我根本無法煞車

法院判我過失傷害,還佔30%
之後有可能陪對方50萬
我車還要自己修

這樣合理?

司法改革不是喊假的,民眾觀念要先改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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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Puput avatarPuput2017-05-07
Necoo avatarNecoo2017-05-11
這就是為什麼一堆人明明還沒綠燈就已經都起步了
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-05-14
哪天我當總統一定任命你當我的交通部長!
George avatarGeorge2017-05-17
當交通部長有屁用 警察不管 法官腦殘 有什麼用?
Megan avatarMegan2017-05-17
民事請求賠償金額多少本就是家屬喊爽的
Lauren avatarLauren2017-05-20
至於法官爲何不採信賴原則,判決書也有說明其理由,
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-05-22
問題點在[可預見,及一定之避免結果行爲],闖紅燈老三
Ingrid avatarIngrid2017-05-24
本就沒人同情他,再來就看二審汽車駕駛如何去補強主張
Ivy avatarIvy2017-05-27
也要被告律師提出相關佐證,不然法官不會幫你找理由
所以才會有人建議二審提出相關佐證和答辯
Connor avatarConnor2017-05-27
原來過路口有人闖紅燈叫可預見 難怪有人酸紅綠燈參
考用 因為真的是看八字而不是看你有沒有守法
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-05-31
法官在事後用上帝視角來判案,就造成任何正常人都不可
能無過失的結果。薩利機長也不會是奇蹟了
Puput avatarPuput2017-06-04
依照一審戰法官的邏輯則所有交通案件必有過失,他要求
的注意義務已經頂天惹,二審若不打臉他只能幫該地民眾
QQ,然後拜託不要調來我的住所地法院